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0240320号建议的答复
- 2024-09-29 12:35
- 来源: 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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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利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黄陂区烈士纪念园列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褒扬纪念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军队建设,事关党心军心民心,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烈士纪念设施红色资源至关重要。您的建议切合实际,对进一步推进我市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具有指导意义。对此,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文旅局和黄陂区政府进行了认真研究,就相关问题逐一提出了意见。
一、关于加快打造高水平红色学习教育基地的建议
黄陂区是全市第一兵源大区,也是驻军大区。现有大小驻军单位21家,其中,上甘岭特功八连所在部队、黄麻起义红三连所在部队是武汉市驻军中仅有的2个整编旅级应急作战部队。在革命时期,红四方面军的前身工农革命军第七军诞生在黄陂木兰山上;区内有知名的上甘岭特功八连荣誉室、黄麻起义红三连荣誉室和新四军第五师姚家山历史陈列馆等众多红色资源。近年来,省、市、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驻地师生到上甘岭特功八连荣誉室、黄麻起义红三连荣誉室、蔡店街、木兰乡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新四军第五师姚家山历史陈列馆等红色场馆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烈士精神”学习教育活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弘扬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黄陂区对烈士纪念设施修缮工作进行了专题调度,对黄陂烈士纪念园设计方案进行多轮优化,规划建设纪念馆、纪念碑、纪念广场、纪念墙等,积极推动黄陂烈士纪念园陵园建设。黄陂区烈士纪念园建设后,将进一步打造成为集纪念瞻仰、爱国教育、旅游观光于一体的综合性红色教育基地。
二、关于加强纪念设施管护,建强红色资源硬件的建议
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局不断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政策引导、指导服务,推动我市烈士纪念设施提档升级。2020年以来,我市累计投入资金1526.6万元用于烈士陵园提质改造及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护,有效改善了整体面貌,进一步建强了烈士纪念设施红色阵地;同时,精益求精开展好“清明祭英烈”和“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进一步盘活利用红色资源,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功能和阵地作用,促进英烈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黄陂区明确零散烈士墓和纪念设施管护责任,对零散烈士墓建档立卡,完善各种信息,已为255座零散烈士墓安装保护责任牌;并在做好黄陂烈士纪念园建设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再扩征地30亩,用于烈士陵园建设。
三、关于发展红色旅游,弘扬烈士精神的建议
黄陂区为大别山革命老区,拥有木兰山风洞革命活动旧址、姚家山新四军第五师机关旧址等红色遗址遗迹。2021年,新编并发布6条市级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其中“革命烽火”精品线路,将上甘岭特功八连纪念馆、木兰山风洞革命活动旧址、姚家山新四军第五师机关旧址等点位单独编排成线,纳入《武汉红色旅游手绘地图》《武汉红色文化地图》《寻访英雄武汉红色记忆读本》等宣传图册。围绕姚家山新四军第五师机关旧址群等红色资源,串珠成链打造蔡榨蔡官田“首义第一村”、蔡店姚家山“抗战第一村”、六指街甘棠铺“潘忠汝故里”等一批“红土名村”,实施红色旅游“红+绿”工程,开发乡村露营基地、旅游民宿度假休闲产品,串联红色场馆和周边旅游景区,开展红色研学旅游和休闲假旅游。
我市将持续挖掘黄陂区烈士纪念园及黄陂区红色文化资源,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力度,加强红色旅游线路开发,统筹红色景点周边环境整治,创新红色资源价值传播体系,营造全民参与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的浓厚氛围。
四、关于申报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议
国家对烈士纪念设施实行分级保护,根据其纪念意义、建设规模、保护状况等可分别确定为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省级烈士纪念设施、设区的市级烈士纪念设施、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目前,我市有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2处、省级烈士纪念设施3处、市级烈士纪念设施2处,形成了以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为中心、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为重点、其他烈士纪念设施为补充的烈士纪念设施体系。为进一步加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以及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湖北省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评审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正在草拟《武汉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评审工作规程》,将逐步细化申报条件、明确评审标准、完善申报流程。黄陂区烈士纪念园建成后,我局将全力支持并指导其按程序做好申报工作。
特此回复。
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