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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3—2024年度武汉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的公告

    • 2023-03-28 16:04
    • 来源: 局就业创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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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效,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促进退役军人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和创新创业,根据《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退役军人办发202034号)《湖北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鄂退役军人202061号)等规定,现就申报武汉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范围

        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28日止,住所(地址)在武汉市的各类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或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职工培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单位均可申报。

        二、申报原则、条件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二)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较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三)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四)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申报材料

    有意愿的符合基本条件的培训单位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并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加盖公章)。

    (二)《武汉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申报表》(附件1)。

    (三)相关证明资料(职业教育培训资质、教学场地所有权证、教师花名册、管理人员花名册、培训机构基本情况、上年度培训效果评估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装订成册。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成立退役军人职业技能评审小组,

    通过核对资质信息、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核实新申报的培训机构情况,按照《武汉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评选评分标准》(附件2)逐项打分,根据分值,择优确定承训机构。

    2022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参加申报,仅需要提供2022年度退役军人培训情况年度报告及2023—2024年度退役军人培训计划(加盖公章),被取消承训资格的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此次不接受申报。

    欢迎有军人情怀、热心退役军人事业、培训专业有特色、推荐就业有保障的培训单位积极申报(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71号,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10办公室,联系人,苏波,联系电话:82281269)。

    特此公告。

    附件:1.武汉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申报表

    2.武汉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评选评分标准

                        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