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0610号提案的答复

    • 2020-10-26 09:21
    • 来源: 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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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鼓励民营企业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建议》(第20200610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出台民营企业优先录用退役军人、支持退役军人创业的综合奖励政策细则的建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国家、省有关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性文件,起草了《武汉市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召开了座谈会,2次征求市委组织部等16个相关部门意见,已完成了《武汉市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办法》起草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文件规范程序审查,待审查后将联合会签,出台施行。对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可按照《湖北省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奖补办法》,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鼓励企业建立先进人再培训的招录模式,组织退役军人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培训补贴。

    二、关于综合实力较强的民营企业参与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实操培训工作的建议

    我市充分发挥指导团队在退役军人职业规划、创业指导、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传帮带作用,将创业经验丰富、关爱退役军人、热爱公益事业的企业家和专家学者吸纳进来,推荐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家作为创业培训导师,鼓励综合实力强的民营企业开展以操带训,拟创建2-3个实操基地,提升退役军人创业实操技能和技巧。

    三、关于每年针对民营企业和商协会组织,评选最美拥军企业、社会组织和先进个人的建议

    我们已联系长江日报、武汉晚报、武汉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就退役军人栏目报道的内容、方式、时段、信息来源等进行了研讨。目前主要通过军转服务网、微信公众号、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进行创业就业政策宣传。今年,结合我市退役军人参加湖北省首届“军创杯”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的契机,拟专题在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及武汉主流媒体上宣传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先进事迹,引导全社会理解退役军人的付出和贡献、激励更多退役军人树立信心。对提案中就民营企业和商协会组织评选最美拥军企业、社会组织和先进个人的建议,下一步将结合武汉实际,积极探索。

    四、关于有序建设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园,设立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切实促进退役军人创业的建议

    一直以来,我市主要依托军转服务中心、定点培训机构协进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和创业项目推介,有力促进了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我市将整合社会各界资源和力量,鼓励武汉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武汉市全民国防教育协会等相关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全面参与关爱退役军人、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保障工作。一方面,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单独建立退役军人孵化基地和实训基地,闲置土地和资产优先用于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器;要求各区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加快建立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专为退役军人服务的区域化实训基地。提案建议设立一个由政府、民营企业及相关金融机构合作的退役军人创业股权投资基金,需要市地方金融局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此外,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已经成立,并在研究设立关爱退役军人基金,可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支持。


    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