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带病返乡相关内容
- 2024-08-28 10:25
- 来源: 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 【 下载 】
-
- 分享到
来信诉求:想了解带病返乡相关内容
【接件时间】:2024年8月5日
来信回复:您好,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申请条件和流程:
(一)申请范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部队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患病是指能够直接造成《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中所列举残情的常见慢性疾病。
(二)申请条件。
1.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后从部队退役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2.服役期间患慢性病的军队医院证明,具体是指下列之一:
(1)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在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证明(须能取得该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
(2)近期从军队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
3.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
4.退伍回乡后生活困难。
具体流程请到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一步咨询办理。
以上政策仅供参考,感谢您的留言!
【回复时间】: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