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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2021年度“武汉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1-11-29 10:52
    • 来源: 局思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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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功能区、开发区)党委宣传部,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民武装部,市直机关各部门,市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2021年度“武汉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      中共武汉市直机关工作委员

                     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         武汉警备区政治工作

                                    2021年11月 10日    



    2021年度“武汉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加强对广大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引领,讲好武汉各行各业退役军人先进典型的感人故事,展现退役军人风采,持续激发退役军人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中共武汉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武汉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决定开展2021年度“武汉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挖掘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与党同心、跟党同行,在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各个历史时期,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涌现出的优秀退役军人典型个人或集体,重点突出在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拼搏担当,在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一线迎难而上,在平凡工作岗位默默奉献,在创新创业征途奋斗不止,为武汉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激励引导广大退役军人永远听党话、跟党走,为建设现代化大武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中共武汉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武汉警备区政治工作处

    承办单位: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长江日报报业集团

    三、评选范围

    范围内的退役军人。评选重点向基层一线的退役军人倾斜,兼顾不同身份类别、不同行业领域、不同工作岗位退役军人。

    四、评选名额

    根据各区、各单位推选情况,本次活动共评选2021“武汉最美退役军人”20名。

    五、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12下旬):各区各单位推选

    各区各单位积极参与,广泛动员。在资格审查、严格把关的基础上,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单位推荐上报“武汉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原则上各区上报3人,各单位上报1人。长江日报、武汉晚报同步开设“寻找武汉最美退役军人”专栏,对各区各单位推选的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前期宣传报道。

    (二)第二阶段(12下旬-2022年1下旬)综合评选

    1.初步筛选。对全市各区各单位报送的推荐对象,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长江日报进行初选,推选出30名候选人参加网络投票和评审委员会评审

    2.网络投票武汉晚报微信公众号开设2021“武汉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投票页面,启动“为你心中的最美退役军人投票点赞”活动,投票持续7天,进一步扩大评选活动的传播度。

    3.评审委员会评审。由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2、中共武汉市委市直机关2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武汉警治工作处2长江日报报业集团1组成“武汉最美退役军人”评审委员会(其中,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1名局级领导担任评委主任),结合网络投票情况,对30名候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20名“武汉最美退役军人”人选。

    4.公示。对当选的20名“武汉最美退役军人”在长江日报上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阶段(2022年2上旬):公开发布

    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中共武汉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武汉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名义印发文件,对当选的20名“武汉最美退役军人”进行通报并举行相关展示活动。长江日报以连通版的形式,宣传20名“武汉最美退役军人”的先进事迹。

    (四)第四阶段(2022年2月中旬-):学习实践

    利用报刊、电视以及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通过编辑宣传图书、拍摄记录片微视频等多种形式,掀起“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热潮,营造致敬“最美”、学习“最美”、争当“最美”的浓厚氛围。同时,组织巡回宣讲、主题演讲,将“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渗透到实际工作中、具体岗位上,融入到为社会服务、奋斗新时代的生动实践过程,推动学习宣传活动走深走实。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际举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年度宣传主题主线,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二)严格评选标准。单位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评选活动要注重面向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基层一线退役军人倾斜,突出示范引领,坚持中选优原则上,除军休干部外,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列为评选对象推荐典型要实事求是审核把关,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对推荐人选进行严格政审,征求公安、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其中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应按照惯例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推荐企业负责人(个体经营者)还应征求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确保政治合格、品德良好、事迹突出、群众认可、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好统筹协调。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把活动抓出声势、抓出质量、出新出彩。要把典型宣传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注重活动重要阶段和时间节点,挖掘典型事迹,提炼精神内涵,及时推荐典型报送材料,配合做好新闻媒体采访、拍摄等各项工作,做到整体谋划有力、务实高效推进。

    (四)加大礼遇关爱。要重视从政治、工作、生活等方面做好对“最美退役军人”先进典型的关怀工作,适时走访慰问、发慰问信、邀请出席重大庆典纪念活动;对存在实际困难的给予生活照顾或重点帮扶,充分体现对退役军人先进典型的尊重和关爱,树立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五)及时推荐上报。“武汉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候选人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包括区各单位推荐报送、个人自荐等)、市直各单位(包括市直机关各部门,市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统一送。1225日前,各区单位需将审批表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连同推荐审批表原始Word文件,另附3000字事迹材料,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cjrbgw@sina.com,以参选人姓名命名文件夹,打包文件命名为“2021武汉市X区或X单位武汉最美退役军人评选审批表”,逾期未发送则视为放弃推荐。

    武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李细美 13339990797

    报集团联系人:丁静13886121527

    附件:1.武汉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

          2.武汉最美退役军人”推荐人选征求意见




    附件1

    武汉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红色正面彩色免冠照片)

    民   族


    籍   贯


    出生年月


    学   历


    政治面貌


    入党时间


    入伍时间


    退役时间


    退役身份


    联系电话


    推荐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推荐人选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通讯地址




    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委宣传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发送至指定邮箱cjrbgw@sina.com。


    填表说明

    1.“照片”一栏,纸质版材料可直接彩色打印。

    2.“政治面貌”一栏,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如为民主党派,填写具体党派名称。

    3.涉及时间填写,精确到月份,如1947.12。

    4.推荐单位联系方式栏,请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直各单位确定1名负责典型宣传的工作人员,并填写具体信息。

    5.“获奖情况一栏,填写推荐对象退役后获得的单位、区、市级表彰奖励项目,填写格式如,**年*月,被**授予**称号;**年*月,被**评为**;**年*月,荣获**。

    6.“简要事迹”一栏,请进行准确提炼概括,限制在300字以内,3000字详细事迹材料附。

    7.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一栏,由所在单位或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各区推荐的需区委宣传部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推荐意见。

    8.正文填写,中文采用仿宋,西文字体为Times New Roman,字号为四号,行距根据表格内容可进行调整。

    9.表格填写不超过3页,填写时请注意表格样式整齐美观。

    附件2

    “武汉最美退役军人”推荐人选
    征求意见表

    被推荐人:                  职务: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公安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市场监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税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应急管理部门意见:

    年  月  日